法院判决与裁定之间的差异
淳安法律咨询
2025-06-16
法院判决与裁定是两种不同的法律文书,虽然它们都由法院作出,但在适用范围、法律效果及内容上存在显著差异。判决通常指的是法院针对案件的最终决定,解决当事人之间的争议,并依法作出的宣告。裁定则是法院在审理过程中或案件处理外所作出的决定,用于解决具体的程序性问题,如延期审理、准许调解等。此外,判决具有终局性,对双方当事人具有强制执行力;而裁定虽然也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,但通常不具有最终的决定意义。两者的区别主要在于适用的法律程序和解决问题的范围不同。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第一百五十三条:调解协议是指自愿协商解决争议并达成协议的行为。在审理过程中,当事人可以自行协商解决争议,也可以通过调解委员会等第三方帮助调解。法院应尊重当事人的自愿协商和调解结果,依法保障其合法权益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第一百三十六条:在庭后调解过程中,当事人应当本着诚信原则,积极配合调解工作,任何一方不得以欺骗、胁迫等不正当手段达成协议。调解协议一旦签订,即具有法律效力,对双方具有约束力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第一百三十七条: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可以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,依职权进行调解。若当事人通过调解达成协议,法院应将其内容制作成调解书,并依法予以确认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第一百三十八条:当事人对调解协议的内容不得擅自变更,除非双方协商一致并经法院确认。违反此规定的行为将被视为不公平交易,不具有法律效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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