你好律师,请问假如在青岛市年龄50,领取失业保
淳安法律咨询
2025-05-03
领取失业保险期间,原则上不能继续在原单位就职。
分析:根据《社会保险法》及相关规定,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的,应当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,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。若继续在原单位就职而隐瞒此情况,可能构成欺诈,需承担法律责任。
提醒:若被发现同时领取失业保险金和在原单位就职,将面临失业保险金被追回、罚款等严重后果,应及时咨询法律专业人士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处理方式:
从法律角度,处理方式主要有两种:一是主动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告知社保部门;二是若已就职但未及时告知,需尽快向社保部门说明情况并补缴相关费用。
选择建议:若已重新就业,应主动选择第一种方式,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和费用支出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具体操作:
1. 若决定继续在原单位就职,应立即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,并携带相关证明材料(如就业合同、工资单等)到当地社保部门办理停止领取手续。
2. 若已领取失业保险金但未及时告知社保部门已重新就业的情况,应尽快主动联系社保部门,说明就职情况,并根据要求补缴因隐瞒就业情况而多领的失业保险金。
3. 在与社保部门沟通时,保持诚实、合作的态度,积极配合其调查和处理,以避免可能的法律纠纷和处罚。同时,建议咨询专业律师,以了解可能涉及的法律责任和风险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,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,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。
分析:根据《社会保险法》及相关规定,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的,应当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,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。若继续在原单位就职而隐瞒此情况,可能构成欺诈,需承担法律责任。
提醒:若被发现同时领取失业保险金和在原单位就职,将面临失业保险金被追回、罚款等严重后果,应及时咨询法律专业人士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处理方式:
从法律角度,处理方式主要有两种:一是主动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告知社保部门;二是若已就职但未及时告知,需尽快向社保部门说明情况并补缴相关费用。
选择建议:若已重新就业,应主动选择第一种方式,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和费用支出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具体操作:
1. 若决定继续在原单位就职,应立即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,并携带相关证明材料(如就业合同、工资单等)到当地社保部门办理停止领取手续。
2. 若已领取失业保险金但未及时告知社保部门已重新就业的情况,应尽快主动联系社保部门,说明就职情况,并根据要求补缴因隐瞒就业情况而多领的失业保险金。
3. 在与社保部门沟通时,保持诚实、合作的态度,积极配合其调查和处理,以避免可能的法律纠纷和处罚。同时,建议咨询专业律师,以了解可能涉及的法律责任和风险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,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,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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